沅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 yuanlingxianshiminzhengfuxingmenhuzhanwangzhi cnau💜y.com banburiqi:2023-06-27 17:21

 沅陵县民政局官网202在一年度专向本金该项目绩效考核报告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2021年度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特困人员补助、敬老院管理经费、老龄事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社会福利、福利彩票公益金等10项民政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2021年度共计10项民政专项资金1506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212.4万元

2、农村特困供养生活补贴3107.3万元

3、残疾人两项补贴1258万元

4、临时救助1029万元

5、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137万元

6、老龄事务1010.9万元

7、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52.4万元

8、社会工作站经费297.2万元

9、福利彩票公益金148.2万元

10、民政管理事务开支610.8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10项民政专项资金15063.2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1年底累计使用15063.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湘政办〔2012〕5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我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分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工作,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三、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完成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城乡居民问题广大群众救治财力7212.4万多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能够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就医困难、就学困难及家庭意外发生灾害等问题。因此2021年度发放城乡低保资金7212.4万元,受益人数22868人。

2、农村特困供养生活补贴3107.3万元

农村特困供养是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进行供养,其中分为城镇和农村供养。城镇供养147.6万元,

农村供养2959.7万元,受益人数5729人。

3、残疾人两项补贴1258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发放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全年受益人数为7650,享受金额1258万元。

4、临时救助专项资金1029万元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2021年受益人数5145人,发放金额1029万元。

5、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137万元

     敬老院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敬老院日常的运转,资金采用预算申报制,使用范围由敬老院通过民政部门逐级上报,一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补助、水电气暖、设备维修更新等等 ,我县15所敬老院,全年管理经费137万元。

6、老龄事务管理经费1010.9万元

     老龄事务管理范围主要是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和落实国家对高龄老人的政策,现在国家规定的80岁以上的老人可享受到国家高龄补贴。除领取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外,80岁老人还可以每月补贴80至100元不等的补贴。九十岁至九十九岁每月200元;一百岁以上每月300元。发放方法:一般季发放一次,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发放。2021年发放825.6万元,另给敬老院和福利机构、全自理老人照护购买责任险185.3万元。

7、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52.4万元

      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发放经费分为集中和分散,集中每月标准1350元,分散每月标准950元月,全年发放138万元,享受人数84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及义务,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失踪的;2、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另一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3、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4、父母一方失踪、失联,另一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全年享受人数192人,金额共计114.4万元。

8、社会工作站经费297.2万元

按照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9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和民政厅《关于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精神我县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经费由县财政预算执行,2021年我县服务站工作经费使用297.2万元。

9、福利彩票公益金148.2万元

为提高孤寡老人和孤儿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建设和谐社区和敬老院维修改造,全年支出148.2万元。

10、民政管理事务开支610.8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主要包括春节走访慰问、福利厂保险、凤滩伤残、老区和慈善工作经费及建设、起议投城、精减人员生活费经费等,资金来源于县财政预算安排,2021年全年开支610.8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本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财经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局干部、各乡镇民政助理员、敬老院工作人员、社工人员进行了多次民政业务工作培训,明确了民政专项资金分配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依据资金性质和政策,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确保专款专用。

2、专款专用管理。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我局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费用报销时需经本单位领导层层审批方予以报账。

3、会计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上,严格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避免与人员、公用等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混合使用。

4、加强内外监督。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按时填报相关资金情况报表,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各项专项按时完成,资金拨付及时。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投入:一是项目立项规范,二是绩效目标合理,三是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四是资金到位率100%,一定时期内都实际落实到了具体项目的资金。

过程: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财务监控有效,制定了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产出:一是一定时期内完成了年初预算的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率100%,二是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效果: 一是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民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增加社会效益,使社会和谐发展,三是帮助解决民政对象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社会调查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满意度可达到99%。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民政局持续履行“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绿色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生态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一年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帮助困难群体,切实保障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救助有效,困难群众得到帮助;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低保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低保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一定的改善。解决了特困群体的实际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综合绩效评价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圆满地完成了各个专项任务。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综合考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心细手勤认真工作,依法依规按章办事,专款专用专事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一些时间性较强的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二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民政维稳的压力仍然较大,民政对象广而多、情况复杂,不断提出新的上访诉求,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压力,四是县财政十分薄弱,工作经费紧缺。

七、意见及建议

建议加大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力度,补足工作经费,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城乡低保工作的运行按照对象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程序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县民政局以户为单位,建立了城乡低保对象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每个月以审核后的保障人数及保障标准作为资金支付申请的依据。

在救急款物的使用上,坚持“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发放程序,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发放,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实施救助前严格核查,进行入户调查,全面核实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严格规范申报审批程序,切实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社会化发放。

八、项目绩效及评价结果

1.经济效益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使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生活的压力;城乡社会救助、老年福利方面专项资金的补助使城乡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效率效益

各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各乡镇工作人员能动态跟踪,及时反映群众的需要。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月或按季及时发放,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使群众的满意度日趋提升。

3.社会效益

老年福利及残疾人补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城乡全面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提高低保救助指标,按时拨付,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农村特困人员补助按照全额补助的办法,按月发放,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临时救助遏制了因突发状况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缓解了我县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临时性的遭遇而产生的基本生活困难现象,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带动了社会力量;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可持续性

民政专项补助制度是我国目前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保障着农村最缺乏生存能力,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属于最后一层社会安全网。做好了农村民政专项补助工作事关民生的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将进一步促进民生事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附件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