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工作计划

yuanlingxianrengendangdizhengfudipingqiwangzhi cnauy.com ꦚ gongbudehaoshi:2025-03-20 11:1🍃6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75年披荆斩棘、风雨兼程,75年建设城乡、筑梦安居,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砥砺前行。

今年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为目标,聚焦“八大行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开展安全守底、民生可感、改革攻坚、主体强身和激发需求五大行动,奋力开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主要目标任务是:力争2024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速10%,实现建筑业税收8000万元(2023年为7037万元),建筑业四上企业净增1家。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5%以上,商品房住宅去化周期控制在15个月以内,招商引资完成合同资金5亿元,其中到位资金完成2亿元。全面完成2134套保交楼房屋交付任务;确保住建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实现2024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一)深入开展安全守底行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法稳妥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沅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守住住建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要聚焦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素质、安全工程补短板、强弱项。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建筑施工重大质量缺陷和生产安全事故。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压紧质量安全监督责任,持续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强力整治未批先建等监管缺位项目,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强化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规范居民自建房建设。要深刻吸取“4.29”事故教训,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在完成345栋C、D 级用于自住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和301栋非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整治“回头看”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居民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整治销号工作,同时,出台《沅陵县居民自建房管理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全面落实限额以上自建房基本建设报批监管程序;三是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要以“六化”管理为抓手,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对燃气企业和经营场所实行动态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餐饮企业和商户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消除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燃气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市场平稳;四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审验工作。要将消防工程施工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把消防质量管控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在源头审查和竣工验收双重环节中堵好每个安全漏洞。要依据职责职能,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排查整治,做到三个100%,属地人员密集场所排查率100%,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限期责令改正率100%,责令关停率原则上100%。

2.防范专项借款债务风险。切实加强“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在全力推动全县9个保交楼项目“保交付”的基础上,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借款风险。一是全力推动交付。落实“一楼一策”措施,倒排项目工期,强化质量监管,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全县2134套住宅尽快完成交付;二是严格资金监管。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保交楼”项目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资产处置收益等回笼资金全部归入项目“保交楼”专户,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三是推进配套融资。要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进房地产“白名单”项目有效融资,为房企输好血、强好身、健好体。

3.化解住建生态环境风险。以污水处理为重点,统筹抓好黑臭水体整治和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工作,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全力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力争6月底前开工,2025年初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落实黑臭水体管控,常态化开展凤凰山、水田溶臭水体监测工作,做到治理水体不返臭;三是强化排查整治。要结合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地毯式” 排查,摸清污水溢流口、直排口等底数, “一口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四是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完善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进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

(二)深入开展民生可感行动。紧盯特困群众、“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1.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512套,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311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50户。

2.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动小区养老活动设施、党建文化阵地和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等工作。全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个,建筑面积19.23万平方米,涉及167栋楼,惠及1853户。

3.持续推进农房改造。落实“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全力完成121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4.持续推进历史街区修缮工程。完成《沅陵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批工作,并重点实施胜利园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改造工程,引入经营业态,持续推进沅陵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

5.积极兑现购房和契税补贴。按照《沅陵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沅建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2023年第一季度341户178万元、第二季度596户349万元、第三季度420户361万元购房和契税补贴发放工作,以及2023年第四季度部门联审和公示工作。按照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后续购房及契税补贴工作。

(三)深入开展改革攻坚行动。聚焦降本增效、公平竞争、环境优化等方面进行攻坚,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障碍。

1.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提升审批效率。以"三集"改革为着力点,综合运用集中会审制、交办督办制、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制、帮代办制等措施制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20%以上。二是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整合为“一件事”,推动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2.落实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改革。严格落实即将出台的《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对下指导服务和对上沟通衔接工作,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同时,强化对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深入开展主体强身行动。培育有实力、讲诚信的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本土建筑施工企业,推动房地产及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1.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积极适应并引导房地产企业从大规模增量建设向增量结构调整和存量提质改造相结合发展模式转变。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以及我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对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防范项目烂尾风险;二是严格预售许可管理,做到“无评估不预售”;三是严格预售资金监管,按照一个项目对应一个监管账户原则,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预售资金全部进入专户,支出符合资金使用要求。

2.规范和促进建筑市场发展。结合“打非治违”整治行动,开展标后稽查,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四类违法行为,鼓励和引导本土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参与本县工程项目招标。力争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组织专班开展地材价格调研和采集,做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五)深入开展激发需求行动。精准施策,全力做好本系统、本小组招商引资工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

根据市、县“招商引资年”活动方案和“锚定新目标、奋战招商年、展现新作为”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制度,并结合住建行业优势,靶向出击,精准招商,大力推进并完成住建牵头负责的县第十三小组招商引资任务,即合同资金5亿元、到位资金2亿元、湘商回归注册企业1家、外资100万美元、外贸500万元。

三、在廉洁守纪中打造住建铁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近年来全市住建领域频发的腐败案件,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扛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以身作则,守纪律讲规矩,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任何时候都不能“破底线”、“闯红线”。

(二)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方面,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标准执行,杜绝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在行政决策方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决策的法制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防止个人说了算和决策失误。在权力执行方面,要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出现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在行政执法方面,要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滥用职权和拿原则作交易。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以常态化“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和“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职责意识”淡化“地位意识”,强化“服务意识”淡化“权力意识”,强化“公仆意识”淡化“当官意识”,强化“为民意识”淡化“利益意识”,全面“转作风、树新风”,推动住建系统工作作风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