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yuanlingxianrenmenshirenminzhengfufuwupingtaiwangzhanaiyouxitiyuzhongguoguanfangwangzhan cnauy.com 🐼 fabiaoriqi:2025-03-27 09:13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2024年1月19日)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怀教小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我县对照《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市督导评估考核组审定。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权重5分,自评5分)

(一)严格执行定期议教制度。我县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年内县委常委会4次议教,县政府以常务会议或各类专题会议等方式研究教育工作7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教育工作。通过定期议教,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落实县领导联校制度。我县及时调整联校领导,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联校制度。一年来,县级领导不定期深入联系学校督促指导,为师生上思政课、开展推门听课活动、走访慰问困难教师,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学校现状,及时解决学校发展中的问题,将“五个一”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一是我县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为党委、党总支的学校,按照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党组织为党支部的学校,按照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安排,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印发《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分级分类推进主题教育,抓实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权重6分,自评6分)

(一)深入开展学生思政教育。一是按要求配备思政课教师,我县共配备专兼职思政课教师813名,保证了中小学思政课程开齐开足。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的通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做好新时代接班人》和《学典明理》等思政读本纳入全县中小学教学课程安排,各学校采用专人授课、讲座等形式,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三是组织中小学校开展“跟着习爷爷学用典·做好新时代接班人”主题教育朗诵、演讲比赛活动,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四是制定《沅陵县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试点方案》,组织学校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红色资源,深化红色基因传承,持续推进学生爱国主义教育。

(二)严格落实课程计划。我县中小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要求开课设节,各学校均开足开齐德育、体育、艺术及劳动教育等课程。

(三)扎实开展体艺工作。一是将体育、艺术工作纳入《沅陵县2023年中小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考核评价内容,并逐校开展实地考评工作。二是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沅陵县2022-2023学年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三率”均达要求。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天宁杯”第二届青少年足球比赛、“三独”比赛等全县性体育艺术活动,并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体育艺术竞赛活动。2023年怀化市青少年学生田径运动会中我县获初中组第二名、小学组第四名;2023年怀化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中我县获一等奖;2023年怀化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中获篮球赛中我县获一等奖。四是制定《沅陵县2023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总体近视率下降达到要求。

(四)持续提升劳动教育水平。我县各中小学校十分重视劳动教育课,深入开展劳动实践,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场景融合,劳动教育水平不断提升,成效显著。如,荷花池小学被评为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学校,溪子口小学将花卉种植与科学探究相结合的经典做法被省科协简报第二期采用。第七中学、溪子口小学及柳林汊小学被评为怀化市首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

(五)不断强化实验教学。我县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要求各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类学生实验课程,并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全面、教学有序、组织规范。经统计,我县小学实验开出率均达95%以上、初中实验开出率均达100%。

(六)深入推进“五项管理”。我县印发《沅陵县教育局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县教育局将学校“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问效整改结果,有效推动各学校将“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细。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权重13分,自评13分)

(一)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一是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2943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4127万元,比上年增长1184万元,约增1.2%。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幼儿园上年度1610.45元、本年度1065.2元;小学上年度12981.72元、本年度13021.96元;初中上年度16752.48元、本年度16811.11元;中职学校上年度10599.19元、本年度10621.45元;普通高中上年度22016.96元、本年度22218.32元,每类均有增长。二是本年度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年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比上年度均有增长。具体情况为:幼儿园上年度652元,本年度687元;小学上年度904元,本年度925元;初中上年度985元,本年度1019元;中职学校上年度3078元,本年度3102元;普通高中上年度1356元,本年度1398元。

(二)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一是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沅陵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调整印发〈沅陵县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组建工作专班、完善议事规程,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全县教育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升监管合力。二是县教育局先后印发《沅陵县2023年春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沅陵县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沅陵县2023年秋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对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三是对教育乱收费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核实,有问题坚决查处,无问题及时澄清。

(三)大力推进尊师重教工作。我县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沅陵县关于落实〈怀化市尊师重教十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沅办发电〔2022〕10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在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给予教师子女入托入学就业政策倾斜、协调解决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实施婚恋关爱行动、实施惠师优师政策、切实为教师工作减负、完善重大疾病教师救助制度及维护民办教师权益等十方面的尊师重教工作措施,大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如,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专门下文,进一步推进县域内各等级景点,认真落实持证的普通教师,在沅陵境内的旅游景点享受餐饮9折、住宿8折、门票免费优惠政策;持证的优秀教师在沅陵境内的旅游景点享受餐饮8.5折、住宿7.5折、门票免费优惠政策。县商务局认真落实县域内“尊师重教”授牌酒店针对教师住宿优惠政策。中石化及中石油加油站针对教师加油优惠政策。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及县人社局积极协调解决教师两地分居问题,2023年度办理教师调配共计67人次,其中协调调入我县的教师共计22人(因夫妻两地分居调入我县的共计10人,因照顾家庭原因调入我县的共计12人);协调调出我县的教师共计45人(因夫妻两地分居调出我县的共计25人,因照顾家庭原因调出我县的共计20人)。县教育局在2023年秋季入学招生工作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共解决城区学校教师子女入学118人。县教育局依托弘慧教育发展基金这一公益平台会,努力探索“教育+公益”模式,近五年先后引进20多家公益组织落户沅陵,每年公益投资近200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助力学生成长、师资队伍建设及深化课程改革等方面,成为“穷县办大教育”有力补充。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权重8分,自评8分)

(一)动态核定教师编制。为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我县县委编办于2023年9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生源变化等情况,下发《关于调整沅陵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编制数的通知》(沅编办〔2023〕9号)文件,在2022年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编制调整的基础上及时对部分学校编制再次进行调整,使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到了国家基本标准,能完全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需求。

(二)逐年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占比。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80.68%,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比88.35%,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较2022年增长了7.67%。

(三)全面完成教师培训计划。一是精准调研,精心制作培训方案。我县根据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在通过多种方式完成15所学校约450名教师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培训方案,确定项目培训主题、目标、对象、项目团队及培训专家培训课程资源库,明确责任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培训任务如期实现。二是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向过程要质量。2023年,我县完成了乡村教师培训等国培8个子项目11个班共585人的线上线下集中培训,组织了10个名师工作室共100人的长沙跟岗学习和长沙集中研训。完成了“双名工程”、全县教师能力提升工程2.0全员培训、新进教师入职培训、2023级未来教育家岗前培训等8个县培计划,共4100名教师参加培训,实现了应培尽培。开展送教下乡,全县按片区开展师德巡回演讲和心理健康培训,重点建设了马底驿乡九年一贯制学校信息化示范校和凉水井镇中心小学青年教师成长示范校,成功举办了第一届沅陵县班主任论坛。

(四)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活动。一是认真组织2023年湖南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良好。二是组织各学校扎实开展“第26届全国普通话推广周”活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的引领下稳步进行。三是积极组织参与湖南省经典诵写讲活动。其中鹤鸣山小学的《声律启蒙》节目在怀化市经典诵读比赛并获奖。在湖南省阅美湖湘大赛中,我县有5所学校被推荐为示范校,现大赛第2阶段正在进行中。四是稳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今年已完成8所城区小学及幼儿园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明年至2025年继续按规划完成全县所有中小学语言文字达标建设。

(五)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一是我县先后印发《沅陵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方案》《沅陵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学谋私”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沅陵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途径的公告》《沅陵县中小学校班子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教育局公办中小学校请销假管理办法》《沅陵县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等文件,严格规范教师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二是通过教育系统师德集中学习培训会、违纪典型案例警示会及下发通报文件等有效方式,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教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师德考核,建立教师师德档案,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及时查处师德师风不良行为,全年共查处师德行为失范事件11起(还有三起正在办理中),党纪政务立案17人:在政务处分方面,给予记过1人;党纪处分共13人,给予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有3人纪检组立案中,尚无正式处分结论)。五是通过教师节“大走访、大调研、大慰问”、“优秀园丁”沅梦奖项目及“幸福园丁”沅梦表彰大会等活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六)扎实推进教师轮岗交流。我县出台《沅陵县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规范在编教师有序流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队伍活力。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600名,其中81名教师进行了交流轮岗,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3.5%,其中骨干教师17名,点交流总数的21%。

五、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权重27分,自评23.9分)

(一)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一是通过新建、改扩建项目及招商引资新建民办高中等,分别增加幼儿园学位690个、小学学位800个、初中学位135个、高中学位300个。2023年全县共提供幼儿园学位数13248个(其中公办幼儿园学位4733个)、小学学位数35285个、初中学位数共18975个、普高学位数9918个、职高学位数2980个,完全满足全县幼儿、中小学生入学需求;二是按时完成北溶乡落坪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借母溪乡枫香坪九年一贯学校新建教学楼及运动场改造、大合坪乡七甲溪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教师周转房、三校的图书及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等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年度规划建设任务;三是2023年提质改造乡村小规模学校11所,项目数17个,总投资约248万元。截至目前,我县优化提质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四是成立沅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徐特立”项目建设进度,已完成年度序时任务,预计2024年8月竣工。五是装备多媒体教室1437个,实现了班班通。根据不同规模,所有学校通过沅陵县教育城域网实现了200-1000M宽带进校园、到班级。

(二)普惠发展学前教育。2023年,我县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0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9.61%,各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均衡发展义务教育。2023年4月,我县在省市教育督导办的指导下,完成了年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各学校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系统指标,录入2022-2023年度相关数据,澄清了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底子,我县将逐项对照指标要求找差距,聚焦问题抓推进。2023年度我县公招体艺教师8人、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21140平米(含维修改造5490平方米)、增加体育运动场面积15600平方米、添置100余万元教学仪器设备、增加配置网络多媒体教室245间。

(四)持续发展职业教育。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共投入2100万元,用于沅陵职中新建综合楼,工程完工后可增长学位200个,能满足职业教育学位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进程;二是规范招生行为,沅陵职中2022年招生1252人, 2023年招生1191人,数量减少61人,扣0.6分;沅陵职中未完成2023年市教育局下达的1500人招生计划任务,扣2分。三是按要求完成公共基础课普测工作,沅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合格率高于全省1.59%,但平均分低于全省1.25分,扣0.5分。

(五)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一是严格执行学生只减不增政策,规范招生行为。2022年我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1987人,2023年我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1970人,减少17人;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文件精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行为监管,保障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三是按要求办理沅陵县小箐英学校、沅陵县虎溪实验学校办学资质登记或变更。

(六)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我县根据《怀化市提升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方案》(怀教小组通〔2023〕5号)文件精神,出台《沅陵县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方案》,推动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落实配套任务清单中的各项任务,使我县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权重12分,自评12分)

(一)扎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一是我县印发《关于印发〈沅陵县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门工作安排和部门重点举措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立教育评价改革任务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三是破除“五唯”顽疾取得良好效果,学生中高考成绩都不下发学校,所有学生中高考成绩只能由学生自己网上查询。不下达升学指标,不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公布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

(二)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按要求在全县范围择优选拔总督学,新任总督学资格和任职符合要求;二配齐配强教育督导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县教育局督导室现有在编人员3人;三是印发《2023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建立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四是教育督导经费和督学责任区经费均列入财政预算,2023年共计51.5万元。每个督学责任区按7万元/年标准进行拨付,为教育督导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深入落实“双减”政策。一是我县根据县委编办《关于沅陵县教育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沅编办〔2022〕15号)文件精神,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用于承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执法等工作。二是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双减”工作。三是印发《沅陵县2023年“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持续强化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巩固“双减”成果,全年共出动384人次,开展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5家无证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责令退还学生培训费用并下发停止办学通知书;对2家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进行了立案并行政处罚;对48家存在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的培训机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目前,相关培训机构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规范管理课后服务。一是我县印发《沅陵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内容、师资安排、经费管理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学校因地制宜,制定“一校一案”,保障课后服务的高效开展,二是我县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考评体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进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更科学、更规范、更持续,能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七、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街接(权重4分,自评4分)

(一)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我县印发《2023学年度沅陵县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年度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完善“五包一”控辍保学包保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学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做到应学尽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无失学或辍学现象。符合送教条件的130名学生,各相关学校均按要求定时定点、保质保量完成送教任务。

(二)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2023年,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足额配套各类教育资助资金,全年应配套资金233.04万元,实际配套233.04万元。全年共发放各类教育资助金3211.97706万元,惠及47197人次,做到了应助尽助。

八、维护教育安全稳定(权重15分,自评15分)

(一)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我县高度重视教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狠抓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如,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9日召开常务会议就全县校车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议定相关事项。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着眼整体解决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二)建立健全教育安全联动机制。2023年,我县先后7次召开县学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深入开展教育安全管理工作。我县初步形成高效联动、合力协同的教育安全管理格局。

(三)认真落实省市打好安全翻身仗决策部署。我县先后印发《沅陵县教育系统“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实施方案》《沅陵县教育系统2023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沅陵县教育系统“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沅陵县教育系统预防性侵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沅陵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通知,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省市打好安全翻身仗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防溺水、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及扫黑除恶、防性侵、防欺凌等专题安全教育,取得较好成效。

(四)不断夯实学校安防“三项”建设。我县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督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安防“三项建设”,现全县159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落实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均100%达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共聘请354名专职保安员在一线巡逻执勤,有力的保障了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师生安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均设立“护校岗”,上学日校园周边每日巡逻警力210人次,公安机关在中小学共设立警务室6个,有效维护了校园的周边秩序。2023年我县公安机关共排查、化解涉校纠纷42起。

(五)持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一是印发《沅陵县教育局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整治三年方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商超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营养餐管理的操作细则》,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落细,专人规范管理食堂明厨亮灶,确保学校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查验登记、领导陪餐、食品留样等日常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四是加强学校食堂资金监管,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内部审计,全年未发生严重侵占学生利益行为。

(六)严格把关学生校服采购程序。我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沅教通〔2022〕01号),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校服采购程序。2023年,各相关学校均严格按文件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或公开遴选方式采购学生校服。

(七)落实落细传染病防控措施。我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沅陵县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通知,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学校、托幼机构在县卫健部门及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全年未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

九、奖惩项目(权重10分,自评19分)

(一)加分项目

(1)沅陵县教育局2023年6月在全省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上作“承载振兴使命,彰显教育担当”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加2分);

(2)沅陵县教育局在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分析视频会主会场作经验介绍(加1分);

(3)沅陵县明溪口镇芙蓉学校在全市教育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加1分);

(4)沅陵县教育局在2023年怀化市中小学劳动技能大赛第一季(小学生组)比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加1分);

(5)沅陵县教育局被评为2022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怀禁毒办〔2023〕11号)(2023年3月22日发文,2022度年未纳入加分项目统计,加1分);

(6)沅陵县教育局关工委在2023年湖南省中小学“新时代好少年·传承经典  筑梦未来”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加2分);

(7)沅陵县鹤鸣山小学2023年荣获全国中小学 “创新教育特色学校”(加3分);

(8)沅陵县荷花池小学等家长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示范家长学校(加2分);

(9)沅陵县鹤鸣山小学在2023年湖南省“从小爱科学”系列活动中获原创短视频优秀组织奖(加2分);

(10)沅陵县中等职业学校在2023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男子篮球比赛中获三等奖(2分);

(11)沅陵县楠木铺九校在2023年怀化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均获一等奖(加1分);

(12)沅陵县第七中学等被评为怀化市首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学校(加1分)。

(二)扣分项目

经自查,8个方面的扣分项目,我县均无,不予扣分。

以上九项内容权重100分,我县自评得10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