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卫健局2021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yuanlingxianguominbumen﷽qiyeguanwangaiyouxitiyuzhongguoguanfangwangzhanwangzhanaiyouxitiyuzhongguoguanfangwangzhan cnauy.com fabudeshi:2023-06-30 08:22

沅陵县卫健局2022年专业其他支出效绩自评报表

根据沅财绩函〔2022〕109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专项绩效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设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内设12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信息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股(医改办)、疾病预防控制股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和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股、妇幼老龄健康股、、科技教育宣传股、爱卫办。下属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全额拨款的23个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所,4家公立医院,23家乡镇卫生院,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执法局、妇幼保健院。

(二)本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协调推进全县医院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医药结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局2021年项目支出总预算为2100万元,实际项目总支出2131.17万元(年终决算数)。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是4265.1万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局机关支出108.36万元,实际年终决算支出数108.36万元,年终决算支出数占总支出的15.54%,(主要用于城西社区、城南社区)。

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7.52万元,占总支出的6.82%,用于精神病医院。

  3、病媒生物专项支出86.7万元,占总支出12.44%,用于全县除四害开支。

4、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04.05万元,占总支出29.28%。用于疫情防控开支。

5、 计生特困补助资金支出30.45万元,占总支出4.37%。

6、 精神病肇事肇祸专项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28.69%。

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2021年,我县按照中央核定的服务人口数60.93万人,人均79元补助标准应筹集经费4813.47万元,各级财政实际拨付4265.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850.78万元,省级配套770.16万元,县级配套192.54万元,地方筹集到位率、拨付率均达100%。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截止到2022年1月30日,项目资金支出4265.1万元,资金预算支出进度100%。其中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统筹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

2.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大类)以县、乡(镇)为单位各项目任务目标如下: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65%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满意度分别达到85%和94%以上。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基层卫生防疫。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1年,我县以促进项目全面规范实施、提高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感受度为宗旨,围绕年度任务指标,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人员培训与项目督导、加强项目宣传等管理措施落实,强化与规范绩效考核等措施组织项目全面实施。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结合2021年国家、省、市、县项目工作通知、方案、资金管理有关文件,根据《沅陵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沅卫健发〔2020〕23号)制定《沅陵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和《沅陵县2021年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

(二)绩效评价框架。

考核一级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详见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可行,严谨规范、适时调整,突出重点、分级考核,县级考核为主、奖罚并重,跟踪整改的考核原则。

(三)证据收集方法。

阅相关文件材料、公卫信息系统抽查、现场核实、电话或入户访谈核实、问卷调查等。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县级对乡镇卫生院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所有村卫生室考核。以项目服务的真实性、规范性为重点开展考核,关注群众感受度、满意度、知晓率。采取电子信息系统抽查、现场查阅资料和核查、电话或入户访谈核实、问卷调查、走访村医等方式进行。

(五)绩效评价结果。

从评价的结果来看,48个单位90分及以上的有36个单位,占75%;80-90以下分有12个单位,占25%。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07344份,电子建档率99.67%;;发放健康宣传资料 500157份,更新宣传栏期2090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数980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数132303次;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33108人,管理率96.55%;孕产妇建册并进行产检4126人,系统管理率96.55%;老年人参加体检48973人,健康管理率66.26%,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38746人,健康管理率107%,规范管理38735人,规范管理率99.97%;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1738人,健康管理率101%,规范管理11700人,规范管理率99.6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2936人,规范管理率98.69%;肺结核患者管理540人,规范管理率93.7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老年人接受中医药服务人数48830人,服务率66.07%;0-3岁儿童接受中医药服务人数38467人,服务率74.42%。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服务6次。

(二)有效性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促进了我县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使老百姓逐步树立了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二是通过健康体检发现了一些早期疾病特别是早期癌症,为患者的及时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三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起到了一定的控制和治疗作用,使患者切身感受到该项目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好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身心健康的重视;四是减少了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五是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社会性分析。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80.46%;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71%,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99.84 %;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98.69%。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服务对象的综合知晓率85%,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4%,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021年我县高血压、2型糖尿病、老年人健康管理实行单列量化核算,按考核确认完成服务的数量、项目成本单价及综合考核进行补助。

五、自评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十二大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服务数量、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已完成的主要指标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6.67%、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55%,高血压患者管理率107%、规范管理率99.97%,糖尿病管理率101%、规范管理率99.6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8.6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3.7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未完成的指标有: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6.5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6.26%,老年人中医药服务率66.07%,0-3岁儿童中医药服务率74.42%。

我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各项相关指标都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良好”。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进一步重点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各单位以湖南基层卫生信息平台为支撑,将辖区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居民的诊疗、健康管理等信息归集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不断更新健康档案内容,使档案真正活起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完善、信息采集全程无纸化、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实现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互联互通,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 据统计、分析、评价、导出等辅助功能,动态掌握辖区任务完成的质量与数量,开展网络评价。

2、信息公开化。各单位继续开展了电子健康档案核查,核对基本信息,删除重复档案,更新信息数据,家庭医生团队主动告知服务对象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事宜,并指导、协助签约居民关注微信公众号,实现电子健康档案自助查询,个人基本信息自我维护,提高群众对电子健康档案的利用率。 在推进工作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处理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和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关系。

3、定期开展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制定绩效指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提高关键指标和薄弱环节的分值权重,将绩效评价重点放到实施质量、实施效果、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等环节评价。县每半年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评价。乡级每季度开展 1 次绩效评价,每年不少于 4 次。将评价结果与拨付挂钩。明确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及时拨付,落实补助经费,确保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逐步转变绩效评价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中的服务数据和信息化技术开展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质量。

4、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的服务规范化水平。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县级半年 1 次,每年不少于 2 次, 基层医疗机构每季度 1 次,每年不少于 4 次,保障和增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居民获得感,让基层群众切实受益。

5、加大宣传力度。持之以恒开展项目宣传,着力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各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

(二)存在的问题

1、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公卫人员、村医业务知识及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年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难以胜任项目工作,部分村医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比较低;二是信息系统有待进一步改进。如老年人体检管理信息,还靠人工逐一录入,基层工作人员人数能力不足情况下还要花费大量精力在信息录入上,影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服务项目需要更加规范。仍有少部分居民健康档案仍存在缺项、漏项、错项不规范现象,档案使用率有待提高;部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不够规范。

3、工作时间节点需要科学安排部署。部分到位的慢病面对面随访推迟到3月份才开始,老年人健康体检到4-5月份才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几个服务项目上午顺利进行。

4.服务意识不强,群众依从度不高。项目宣传仍然不够,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与获得感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健康意识不够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依从度不高,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自己的健康作用不大,有的重点人群认为服务太简单不能满足自己的健康需求,对每年的健康体检存在一定地厌烦情绪,不愿主动配合,部分群众电话号码更换频繁,造成失访率增加。

(三)建议:

1、加快互联互通建设,促进基本公卫信息与临床医疗服务、医保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信息平台。

2、政策层面。是否可以进一步放宽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对象,允许有条件、有能力的机构或单位能参与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来,谁提供的服务优质就谁来做。

3、公卫工作量大,面广点多,宜早安排、早部署。结合服务过程开展项目宣传与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以抓好重点人群服务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与群众感受度、满意度。

二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我县应该发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1369.6万元,虽然没有在2021年度决算中体现资金发放。但实际在2022年1月份已经发放到位。

1、奖励扶助对象6673人,按照国家标准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共发放资金640.61万元,中央财政配套资金占80%;省级配套资金占16%;地方财政配套4%;

2、特别扶助对象810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对象524人,每人每年发放9600元,中央划拨4320元,省级划拨1344元,县级配套3936元;独生子女伤残286人,每人每年发放5640元,中央划拨3360元,省级划拨1152元,县级配套1128元,共发放资金664.34万元。

 3、独生子女保健费415人,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发放资金4.98万元,省级安排资金占50%;县级安排资金占50%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 203人,其中二级 7人,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年4440元,中央划拨2880元,省级划拨1248元,县级配套312元;三级196人,发放标准每人每年3240元,中央划拨1920元,省级划拨1056元,县级配套264元,共发放资金 59.67万元。

2021年度以上农村奖扶、特扶、独生子女保健费、手术并发症共计发放利益导向资金1369.6万元。奖励对象个案上报率、建档率、奖励资金发放到位率均达100%,使国家的计生奖励扶助政策惠及千家万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认识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奖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培训,广泛发动,确保宣传到位。一是逐级开展培训。首先是加强自身学习,凡参与奖扶工作的县乡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方可上岗;其次是分级培训,对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计生协会会长、村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等人员层层进行培训;第三是解疑答难培训,在奖扶对象确认中,县卫计局针对各乡镇反映的疑难情况,召集乡镇计生办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解疑答难。县卫计局还公布了奖励扶助政策咨询电话,随时接受群众询,为群众答疑解惑,接受群众电话及来访咨询达1200余人次。二是广泛进行宣传。首先是以学代训进行宣传,充分利用乡村人口学校,组织群众进行奖励扶助知识进行学习。其次是县人口计生局充分利用宣传车、板报、橱窗、标语,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人口计生专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扶助对象资格条件、资金发放渠道和领取方式。

(四)明确条件,规范程序,确保工作环节合法到位。一是严格确认界限。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编制奖励扶助政策确认条件宣传册。二是严格确认程序。为确保确认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具体操作中,对每一个对象的确认,都要经过“十道程序”: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村组公示、村委会申报、乡级审核、第二次公示、上报资料、县级确认、第三次公示、下文批复。在确认工作中,我县把工作重点放在了三次公示上,即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公示;乡镇初审后在乡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次公示;县复核确认后,将奖励扶助名册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在各乡镇人口密集地或者指定公示栏进行第三次公示。同时,在沅陵县卫计网站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不多登、不错登、不漏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名单公开,确保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无差错。县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人员采取不打招呼进村入户的方式,对奖扶对象进行质量抽查,抽查复核面达到40%以上。卫健局人口家发股积极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

(五)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确保监督到位。一是强化工作职责。为切实做好奖励扶助工作,县乡两级计生部门充分利用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资料,对照政策,逐人审核,做到凡符合政策的不漏报一人,不符合政策的不虚报一人。在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复核中,各级计生部门严格落实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二是严格监督管理。为把利益导向这一好事办好、办实、办公平,我县严格管理机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在宣传培训、对象确认、信息管理、年审公示等每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了社会监督、部门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四个监督,做到了人口计生部门的资格确认权、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权、金融部门的资金发放权、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四权分离”。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有效地杜绝了人为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奖励扶助对象准确率达到100%。

(六)财政投入,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一是实行专户管理,县财政纳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严格资金发放管理,设立计划生育导向资金专户,全面建立了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由县财政一卡通统一发放,实行封闭运行,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简化手续,做到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七)统筹安排,全面推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我县积极整合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研究制订《沅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暂行规定》对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10元;县教育局等19个综治单位分别出台优惠奖励办法。县教育局对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初中升高中考加5分,约1300余名学生享受加分政策。

(二)、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绩效评估工作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对我县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绩效评估。以县卫健局分管向青山为组长,由县财政局和县卫健局相关股室派人员组成绩效评估组,通过听取乡镇自查评估报告、查阅台帐、座谈了解和进村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专项资金的评估。

从调查群众的反映表明,实施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能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激励制约机制。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在我国经济尚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尚存在后顾之忧的情况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物质和精神激励,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形成了“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限制和提倡有机结合的人口计划生育激励制约机制,不仅顺应了人口计生工作本身的客观规律,而且有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走访群众的反映,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深得民心的好政策,是政府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

二是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实行奖励扶助,虽然投入资金不算多,但综合效应大,让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看到了希望。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小投入带动大国策的落实,政府找到了通过解决计生家庭实际问题来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利国利民多方受益的好事。在一定意义上说,奖扶政策在群众中引起了积极反响,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也兑现了政府承诺。

三是改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者与群众的关系。利益导向机制具有的人性化和导向性,减轻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计生干部和群众都拥护支持。过去我们做工作多数讲的是“大道理”,开的是“空支票”,行的是“蛮办法”,劳工费力,劳民伤财。现在有实实在在的奖励扶助政策,说话办事也就更理直气壮。人口计生工作者在群众心目中的传统形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者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亲近和融洽,激发了人口计生工作者的信心与活力。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符合条件的对象有遗漏。在工作实践中,由于我县是流动人口大县,外出人员多,以及个别乡镇宣传、摸底尚不够到位,群众证明资料提交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个别外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由于不知晓有关政策而未能及时享受优惠政策。以后工作中还需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摸底,让每一位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老百姓能够及时享受。

(二)奖扶资金少缺乏吸引力。一是奖励扶助对象多是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子女户或两女户,不是在外务工就是外嫁一般情况这样的家庭经济条件都不太好,这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这些群众为国家整体利益无私奉献,做出了牺牲。而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金比民政部门的最低档低保还低,故生育独女或两女外嫁的奖励扶助对象都愿意享受民政的五保政策而不愿享受奖励扶助政策。为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奖励扶助对象的实际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为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的家庭有必要加大扶助力度,提高扶助金额。二是独生子女保健费5—20元的标准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缺乏吸引力,建议取消该政策。

   (三)部分群众不满意。一是农村奖扶政策相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要求太严格,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政策界限条件明显宽于农村奖扶条件,没有1933年前出生限制,终身未婚、无生育史和单亲家庭收养的都可以享受,生育两女的夫妻农村户口的可以享受奖扶,而城镇户口的却不能享受城镇奖励,这些问题都体现政策缺陷、不统一、不公平,建议提高农村奖扶金标准,将奖扶、特扶、城镇奖励三项政策合为一项政策。

三是中医院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补助中医药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0〕369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经费,沅陵县100万元,用于10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中医馆项目经费100万元于2021年11月11日拨付到位,县卫健局于2021年11月29日将中医馆项目经费100万元拨付到10个项目单位。

(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1)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中央下拨中医药专项资金100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主要用于中医馆场地建设和中医药设备购置。10个项目单位中医馆场地建设共计投入资金760136元,用于中医馆中医特色装修、装饰,各中医诊室柜子、椅子、凳子、药品摆放柜等。7个项目单位统一购置中医药服务设备共计158046元,用于购置中医诊疗床、牵引床、中频治疗仪,神灯、电子针仪疗、全自动包装煎药机、熏蒸治疗仪、炙具,拔罐用具。在2021年中医馆项目建设实施以前自主建设中医馆并购买中医药服务设备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荔溪乡卫生院投入场地建设52006元,购买中医设备47720元,清浪乡卫生院购买中医设备104350元,火场土家族乡卫生院购买中医设备48620元。今年含中医馆场地建设均按每个10万元拨付给3个项目单位,其中3个项目单位今年中医馆场地建设142871元,补助以前中医馆场地建设和中医设备资金157129元。

(2)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的开展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卫健局验收合格后,下拨项目建设经费。2021年4月完成1个,5月完成1个,6月完成1个,7月完成2个,8月完成3个、9月完成2个。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中医馆项目建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存在虚报项目资金情况,没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医馆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偏少,主要用于场地建设装修装饰,购置中医药服务设备资金不足,只能购置一些基本的、简单的、常用的中医诊疗设备,在硬件能力的提升上存在不足。

(四)、改进措施

沅陵县地方财政经济困难,中医馆项目建设没有配套经费投入。建议下一步上级加大对中医药诊疗设备投入。

四是基本药物实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88.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56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386.44万元,中央、省、县财政共计项目补助资金1531.34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7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44.60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386.44万元,合计1205.04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1.4万元,合计326.30万元。2021年度基本药物实施专项资金局机关都已拨付到医疗机构,所以局机关部门决算中没有体现支出数。

(二)绩效目标。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开展基本医疗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统一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达到70%以上,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达到100%。切实转变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降低药品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7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44.60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386.44.74万元,合计1205.04万元已于年底拨付到45家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1.4万元,合计326.3万元,其中259.10万元已于年底拨付到362家村卫生室,拨付率为79%。

(二)、资金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2021年县委、县政府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非常重视,强化了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邓仕娟同志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杨安沅同志、卫健局局长全生伟同志为副组长,财政、卫计、发改、人社、食药工质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副局长印吉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药政股具体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2、严格绩效评价,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为搞好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湘卫药政发〔2021年〕6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县卫健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沅陵县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

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本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情况: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37万(湘财预〔2020〕365号),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44万湘财预〔2021〕89号、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115万(湘财预〔2020〕416号)、2021年6月省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6万,县级配套资金780万元,合计1202万。目前到位396万元。2021年度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局机关都已拨付到医疗机构,所以局机关部门决算中没有体现支出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中央省级资金422万已全部投入到县级公立医院,(具体分配情况为:县第一人民医院 138.6  万,县第二人民医院     79.2    万、县中医院 118.8    万、县妇幼保健院  11.88  万,县精神病医院 47.52 万。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公立医院的救治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县人民医院完成了外科大楼建设,县中医门诊大楼成功投入使用。全县公立医院专科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得到显著提升,成功开展了介入手术,微创手术等技术革新、进一步推动了分级诊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通过了三级公立医院审核标准。

2.以县中医院为主导推进中医医共体建设。县中医院与21个建制乡镇卫生院签订了中医医共体合作协议书,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合作,深化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21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馆,实现了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31.23%,较上年(31.53%)有小幅下降。整改举措: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公立医院医院内部管理,调整医疗收入结构

2.公立医院资产负责率。2020年公立医院资产负责率为73.34%,2021年资产负债率90.6%(不含妇保院,妇保院未负债)

3.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60%,与  上年持平(含妇保院)

公立医院资产负责率以及收支平衡未达标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立医院改革补偿资金投入少(多年未变)。二是高端技术人才缺乏,在重症治疗方面技术薄弱,三是内部管理运行效率不理想。目前整改措施:努力争取逐年加大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资金补偿力度,实行财政补助资金动态化调整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升医院自身运营能力,切实化解自身债务。

4. 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3.07%/较上年降低)。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9%,较上年(5.55%)降低。改革指标完成。               5、平均住院日(8.8天/较上年下降)。全县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未9.83天,较上年(10.20天)有所下降。此项指标有效果,但是未完成指标,主要原因是我县公立医院中有两家专科医院。下一步加强整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做好往下转诊工作,尽量减少住院患者的平均住院日。

6、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103.37元、较上年降低)。2021年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为126.49元,较上年(130.85元)有下降。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65%/较上年提高)。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51%,较2020年(49.76%)有提高。离指标数还有差距,主要原因是医共体建设推进能力不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改进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1-2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二级创建任务。加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培养和引进重点学科人才,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8、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例(≤6.33%、较上年度降低)。11.48%,较上年(2.01%)上升(2021年门诊均次费用251.71元较20年度237.12元高出14.59元)

9、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4.15%/较上年降低)。2021年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为-9.68%,呈负增长,较上年度10.21%大幅降低。指标完成。

10.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2021年为16.97%,低于2020年(19.12%)2.15个百分点。

11.满意度。门诊患者满意度与住院患者满意度指标完成,精神病医院为开展满意度调查,2022年列为重大整改单位,提升职工、患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总的来说,2021年的医改能看到明显成效,部分项目指标未达标,在下阶段的工作中作为重点整改项目进行推进整改。

一是加强“三医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领导和监管力度。二是争取逐年加大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资金的补偿力度,实行财政补助资金动态化调整机制;三是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升医院自身运营能力,切实化解自身债务,四是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推广“县治、乡管、村访”分级诊疗模式。

附件:2021年沅陵县卫健局专项支出绩效评分表

附件5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1)附件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