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楠木铺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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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政发2023〕47

光于出文《楠木铺乡交通出行状况顽瘴痼疾系统化治理两年在行动方式(2023—2025年)》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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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木铺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抓紧落实到位。

 楠木铺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4日

楠木铺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楠木铺,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围绕“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三大目标,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个人防护”四方责任,构建“制度机制完善、责任链条紧实、法治体系完备、系统治理有力、多元整治高效”五大体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楠木铺创造更加安全优质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三年系统整治,使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防控效能更加凸显,安全意识更加牢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一)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道路交通大安全格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各村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高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三)防控效能更加凸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道路综合管理能力明显提高,道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道路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通行环境更加安全。

(四)安全意识更加牢固。推进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统化,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宣传不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理念、行为不断普及和养成,交通安全文明村覆盖面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平台建成并发挥作用,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五)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发生一次亡人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未亡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逐年同比明显下降。

二、整治内容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部分领导、干部、村支两委站位不高、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监管失位等问题。

(二)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各村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扛得不紧不实和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联动共治不力等问题。

(三)源头管控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车辆、道路风险等管控不力问题。

(四)安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交通参与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仍然淡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五)违法打击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改装;7座(含)以上客车非法营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轻型货车、拖拉机等无牌无证和非法载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及其他非法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公交车、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违法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

1.加强安全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抓好学习贯彻。每年制定交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传专题片,结合安全生产宣讲,分级分层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讲。〔责任单位: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整治办)、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以下简称各成员部门)、各村〕

2.实施通报提醒制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制度,乡党委政府要定期在班子会议上对重点隐患、重大问题和领导干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提醒。(责任单位:乡党政办、乡整治办,各村)

3.健全考核工作机制。乡整治办要建立完善整治工作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考核情况作为绩效评估、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乡整治办定期向成员部门及各村通报整治工作情况与考评结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考核排名长期落后的村和部门,综合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责任单位:乡整治办,各成员部门,各村)

4.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出台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推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失职渎职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处置工作机制。对因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隐患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乡整治办,各村)

(二)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

5.构建道路交通常态治理机制。紧盯高风险驾驶人、高风险机动车、高风险路段、高风险企业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源头,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及制度规范,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化“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非法车辆等领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违法信息线索通报、落地核查、跟踪反馈闭环管理。(责任单位:乡整治办,各成员部门,各村)

6.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坚持乡党委政府主导,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综合指导和推动落实职能作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分解道路交通安全各项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部门工作协作责任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整治、宣传教育引导等各环节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拧紧监管链条。整合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夯实基层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责任单位:乡整治办,各成员部门,各村)

7.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两站两员”、村辅警、“管护员”、农机安全“两员”、村网格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排查、宣传、劝导、报告等作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员业务培训、业务监管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各成员部门,各村)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8.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产品质量、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速淘汰非法非标车辆,开展营运车辆及涉严重交通违法、涉毒、涉精神疾病等驾驶人的源头清理,综合采取信息监控、定期巡查、暗访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督促企业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乡应急办、乡交管站、乡市场监管所、交警八中队、乡派出所、乡城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文化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九校;责任单位:各村)

9.严格管控整治道路风险。常态化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监控设施不合理等问题,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急弯陡坡、穿村过镇、桥梁隧道等风险点段,深入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各村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三必上”和平交路口“五必上”。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持续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普通国省道交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程、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程。(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城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警八中队、乡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

10.提升道路交通从业人员素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各成员部门)

11.增强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对道路交通参与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人等群体和学生、“一老一小”、假期返乡人员等易受交通事故伤害群体,以及酒驾醉驾、超员、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融媒体宣传、面对面宣教、微信群提示等方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乡交管站、乡城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文化站、交警八中队、乡派出所、乡九校;责任单位:各村)

12.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推动文明交通“五进”宣传与网格化宣传模式深度结合,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建设和完善乡村两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平台,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交通安全理念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成员部门,各村)

(五)进一步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13.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非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交警八中队、乡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九校;责任单位:各村)

14.整治不文明驾驶行为。全面推进动态联合执法,精准打击客危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实施通报抄告制度,实现“一违联治”。强化多部门联勤联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重点监管,紧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坚持突出违法严厉惩处、轻微违法教育提醒,严查低速三四轮电动车、7座以上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严查各类非法车辆违法接送学生行为,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牵头及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交警八中队、乡派出所、乡城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文化站、乡市场监管所、乡九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坚持现有工作模式、机制和保障渠道不变,对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根据整治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要将三年整治行动与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督导检查。乡党委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督检考计划,由乡道路交通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乡年度计划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采取通报提醒、交办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推进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考核奖惩。对年内发生1起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实施考核“一票否决”;对年内未亡人交通事故超过近3年平均值的村,实施挂牌督办,整治工作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年内发生1起未亡人重大交通事故的村,实施“黄牌警告”,整治工作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年内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整治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村,按规定通报表扬激励。

(四)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力量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加大岗位教育培训力度。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两站两员”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及力量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