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和宅基地审批工作的通知

🅠 yuanlingxiangezurenminxianzhengfufuwupingtaiwangzhi cnauy.c🍬om shangjiayongshi:2022-08-13 14:48

xiangzhencun、gexiangzhizhengfujiguanqiye: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行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沅农领办《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要求

1.农村建房政策要求。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政策底线,按照“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2.坚持农村耕地建设“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房、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明确审批流程。

按照“村民申请--村组初审公示--乡级联审——乡级批准和发证--县级备案”的流程规范操作。实行先批后建,按程序报批。凡程序不到位、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得开建。

审批流程具体要求:

1.村民申请:由村民向村委会提交《村民建房申请书》。

2.村组初审公示:村级初审该户是否为该组集体人员、是否为一户一宅,并签具村组同意建房意见。即:村委会接到村民申请后在建房所在村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要求村民申请建房所在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并公示《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公示》内容后,指导村民填写好《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并签具村组初审意见。

3.乡级联审:农户持签署意见的《村民建房申请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组户代表审议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以及村级初审相关会议记录、会议图片和公示照片等资料,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乡级联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接到提交齐全的申请建房资料后,指导农户填写好《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国土规划、林业、电力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经现场踏勘核实后相关部门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签署是否同意建房的意见。(现场踏勘核实时必须有村干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站、林业站、供电所、申请建房人参加,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必须现场定位交底放线,抅画建房四至界线图,并留存现场交底的图像资料和建房四至界线图)。

4.乡级批准和发证: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收齐村民申请、村级初审公示、乡级部门分管领导和现场踏勘人员联审签字的相关资料,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时批放宅基地建房手续,通知建房申请人领取《沅陵县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始建房。

5.县级报备。乡人民政府颁发《沅陵县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备案。

三、明确审批办理日。

明确全乡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工作办理日为:每周星期二。

四、明确工作职责。

1.各村要加大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宣传,杜绝未批先建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2.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及时掌握村民建房动向,发现辖区内违法建房、未批先建等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执法大队,每月15号前各村上交签字盖章的《杜家坪乡违法建房情况摸排表》至乡农综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执法大队。

3.乡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对全乡建房情况巡查。发现违法建房的,由乡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供电所、林业站等部门协同配合,对未批先建、违法建房等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4.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按要求依法依规限时办理村民合法建房审批手续,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搞好实地踏勘和联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工作等台账。乡国土规划站要严把建房“耕地红线”政策关,要跟踪审批后合法建房进度,组织好建房竣工验收,确保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乡林业站要严把报批建房“林地”政策关;乡供电所对违法建房户坚决不予供电。

杜家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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