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厂房装修奖补政策

�🙈�yuanlingxianrenminqunzhongzhenzhengfupingtaiwang cnauy.com shangxianqixian:2024-09-11 15:58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在园区内的新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的企业。

二、支持措施

在企业装修完成后,对新租赁园区厂房企业的无尘车间装修费用进行补贴。对十万级、万级、千级、百级无尘车间装修,分别按50元/㎡、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政策依据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沅办发〔2023〕7号。

四、申请途经

由企业向沅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

五、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提供装修费用凭证,5、企业提供无尘车间的级别鉴定表,6、企业开户银行账户,7、社会信用承诺(主动公示型),各一份。

六、负责部门和咨询电话

沅陵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部204办公室,咨询电话:0745-8673111。